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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沖
先買後進:資買再券賣
先賣後買:券賣再資買
如果有買了或是賣了,有留倉,沒有當沖
那隔天以後一率掛當初同一方向,如下所述
即當初若是買進,若是沒有賣完
隔天想要再賣,那就是掛,資賣(而不是券賣,切記)
如果是先賣,當天沒回補或是沒有回補完而留倉
那隔天以後,就是掛券買
這邊是掛單方面要注意的
下單之前先跟你的營業員確認一下
向券商借券去『純粹』放空,這並非避險。
何謂 "避險"?
所謂避險,就是在未來可能會發生『不確定性』,所以以反方向操作以『鎖定住該有的利潤』。
為何放空是避險手段之一呢?
放空其實也是避險的一種工具,但是,平常的價差放空並非避險的一種,如果要說避險,我來舉兩個例子好了。
一、除權發放盈餘配股時:
假設我今天持有台積電股票100張,而剛好遇到除權配發股票股利1元,這樣我就知道在未來我會另外取得10張的台積電配股,而我除權期間和配發股票增資股上市的期間大約還有一個半月的空窗期,為了避免這期間股價波動而想要鎖住獲利,我就可以在除權後剛開放融資融券的首日去放空10張,跟未來會拿到的10張配股對作鎖住獲利,等到增資股配發時,在做資券的抵銷。
二、公司合併,手中持有消滅公司時:
例如前一陣子的宏碁合併倚天一案,假設我手中持有100張倚天,未來合併後將轉換成50張的宏碁(假設),轉換時也會有停止交易的空窗期,為了避免這空窗期裡面有不可預期的事件發生,就可以去放空50張宏碁來抵銷未來將取得的轉換股票,等將來轉換後,再將手中的空單回補。
上面這兩種例子就是所謂『放空避險』,記得,一般的價差純粹放空,並不是避險。
因此您至少必須為年滿廿歲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並且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
同時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十筆以上,
累積成交金額達所申請之融資額度百分之五十,
若申請融資額度五十萬元以下者,
得免附所得或各種財產之證明文件。
所以您只有十萬資金可能免除所得或財力證明,
除非您要專做當沖,
需要較高額度才需要所得或財力證明。
放空需要做融券交易,
融券交易必須自付成交金額九成資金,
所以若是您不是做當沖交易的話,
您可以放空股價在110元以下之個股。
當然放空者最擔心的就是軋空,
所以若是假設您放空的個股放空價在100元的話,
股價如果漲超過138.5以上的話,
您的維持率可能就會低於120%,
此時您就會面臨追繳!
如果您又拿不出金額來應付追繳的話,
將會面臨強制斷頭。
所以您當然就必須考慮到這一點,
不要一次就把十萬元做滿,
建議您做50~75元間的個股會是比較保險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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